各分工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进一步加强困难教职工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教工〔2017〕18号)精神,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对符合申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教职工进行调查审核,并将纸质《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日前报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258455851@qq.com。联系人:李翠 电话:9211015
附件:
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doc
东方学院工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