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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2017年04月14日 17:07

各分工会、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规定,经各分工会推荐,学院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委会评选,以下人员获得东方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

李 鸿 陈晓阳 张菊香 林骁邦 周家地 赵怡燕

其中李 鸿、赵怡燕为东方学院师德标兵,并推荐至浙江财经大学参加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公示期:2017年4月14日-4月1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以4月17日前反馈到学院工会。联系人:杨志慧 ,联系电话:87571013,邮箱:705349049@qq.com

东方学院工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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