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会工作 > 工会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工会组织及工会会员实名登录的通知

2019年05月08日 09:58

各分工会、广大会员:

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是工会标准化建设,构建工会普惠性服务体系,改进和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总工办发[2017]14号)、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8]80号)、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工会组织及工会会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办[2019]8号)和浙江财经大学工会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工会组织:各二级分工会。

工会会员:工会全体会员。

二、登记方式

登记工作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

1. 各分工会主席(或指定专人)手机微信扫描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二维码,申请成为系统管理员。

2 .各分工会系统管理员发布所在分工会的二维码。

3 .各分工会会员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所在分工会的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

4 .各分工会管理员审核会员。

三、登记时间

1.各分工会主席(或指定专人)在5月12日之前完成《分工会组织信息采集表》填写上报工作,5月13--17日期间,各分工会主席(或指定专人)手机扫描学院工会的二维码,核对信息完成系统管理员申请。

2.各分工会会员系统管理员在5月24日之前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所在分工会的二维码,完成工会会员信息登记。

3.各分工会系统管理员在5月28日前,完成各分工会会员信息核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应录尽录原则

确保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覆盖全部已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避免因漏报造成部分单位及会员在平台上线时无法享受普惠服务。

(二)准确详实原则

注重数据真实性,会员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号对应,为下一步精准服务职工、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做好会员信息登记录入工作,杜绝谎报、瞒报、拒报情况发生。

(三)安全保密原则

各分工会要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在录入、汇总、校核等工作中,除业务必要需求外,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对因违规泄露信息,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信息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学院工会联系,电话:87571015、联系人:王海兵。

学院工会

2019年5月7日

附件:分工会组织信息采集表.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