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广大教职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教职工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教职工干事创业合力,为开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根据《关于评选2025-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25-2026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8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5名,“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3名),对象为在学院工作满5年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模范履行师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教育、关爱、影响学生,育人事迹突出;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学院改革发展进程中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各分工会应在党组织领导下,深入开展“三育人”理念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系统学习“三育人”工作内涵,准确把握评选标准要求,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推荐申报阶段。先进个人以各分工会为推荐主体,经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学院工会。
3.评审阶段。根据候选人的事迹介绍,学院“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院级先进个人8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5名,“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3名);在院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定。
4.公示表彰阶段。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学院党委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表彰决定,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评选原则
1.评选坚持“育人为本”原则。参评人员须具有突出的育人工作实绩和感人的育人事迹,充分体现育人工作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2.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选的工作程序,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信力。
3.坚持“广泛性”原则,评选工作重点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已获评一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连续参评,两届先进个人获得者不再推荐;学院中层干部在先进个人评选中的比例要少于三分之一。
五、相关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10月22日前上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150901@zufedfc.edu.cn,联系人:杨志慧,9211013。
附件:2025-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院工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