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分工会: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国工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浙财院东党〔2011〕18号),定于11月15日-16日召开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3.选举产生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提请大会讨论和审议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时间
2011年11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时间一天半。
三、会议地点
行政楼B301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第一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
请第一届“双代会”代表按照会议资料日程安排准时参加。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工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