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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2013年01月10日 13:23

各分工会:
2012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将开始,请各分工会按表格内容填写登记表和独生子女证一并收齐,于5月25日前统一上交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508)。
凡是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今年提高到100元/人。请各位老师妥善保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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