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经党委批准将于十一月底召开。为了做好大会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下午3点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院应用技术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开放办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的立案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3、必须填写提案表(东方学院网站“部门导航””党院办”“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五、提案的组织工作
为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11月11日前送至筹委会办公室(设在行政楼A415),后期将由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提案奖。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表.doc
浙财大东方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