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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4日 11:30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经党委批准将于十一月底召开。为了做好大会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下午3点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院应用技术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开放办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的立案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3、必须填写提案表(东方学院网站“部门导航””党院办”“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五、提案的组织工作

为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11月11日前送至筹委会办公室(设在行政楼A415),后期将由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提案奖。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表.doc

浙财大东方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委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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