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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公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01月10日 12:42

各分工会:
为了提高公园卡的效率,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公园IC卡办理与否由各分工会决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凡要求续办2013年度IC卡的分工会,由分工会统一收交旧公园IC卡,于12月24日前上交工会(行政楼A508 室)。逾期各分工会自行办理,凭发票到工会统一报销。新办、补办公园IC卡的教职工,请交杭州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近照一张及人民币10元(IC卡工本费)。
2、凡不续办2011年度IC卡的分工会,工会将按40元/每人划拨给分工会,作为分工会的文体活动经费。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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