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9日 10:25
各分工会:
根据2016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请各分工会按表格内容填写登记表,收齐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于下学期初上交至学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415)。
凡是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的独生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100元/人。请各位老师妥善保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附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登记表.xls
学院工会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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