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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公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15:52

关于办理2016年公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提高公园卡的效率,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公园IC卡办理与否由各分工会决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凡要求续办2016年度IC卡的分工会,由分工会统一收齐并上交旧公园IC卡,于12月25前上交工会(行政楼A413室)。逾期各分工会自行办理,凭发票到工会统一报销。新办、补办公园IC卡的教职工,请交杭州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近照一张及人民币10元(IC卡工本费)。

2、凡不续办2016年度IC卡的分工会,请报告说明,工会将按40元/每人划拨给分工会,作为分工会的文体活动经费。

3、凡上交的公园IC卡请在卡上备注卡主的名字。

2016年度公园IC卡登记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会

2015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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