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档案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18〕34号)精神,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对符合申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教职工进行调查审核,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授权申请表》、《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23日前报院工会,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381473330@qq.com。联系人:王海兵 电话:9211015
附件:
1、附件1+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档案更新工作通知》.doc
2、附件1+浙江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doc
3、附件2+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授权申请表.doc
4、附件3+浙江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doc
东
东方学院工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