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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分工会活动经费划拨的通知

2021年11月16日 08:54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精神,开展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扣缴的会员费是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工会会员活动费,将在2021年12月份的工资中扣缴。

2.工会会员费的标准与往年相仿:以工资收入(工资单前两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计算基数,按月工资收入的0.5%再乘以1.15的系数每月交纳会费。临时工岗位按照每月2.5元的标准上缴。

3.工会会员会费扣缴基数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颜燕翔,联系电话:0573-87571143;工会会员会费计提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工会,联系人:杨志慧,联系电话:0573-87571013。

请各分工会、各部门将本通知转达,请每一位工会会员知晓。院工会为各分工会设立经费卡,按实际交纳会费总额的200%下拨活动费到各分工会,用于工会活动。活动费开支由分工会财务审批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凭发票到院工会财务报销。2021年会员活动费将于会员费扣缴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各分工会经费中。

特此通知。

学院工会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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