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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困难教职工家庭帮扶救助及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1日 12:26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对困难教职工家庭有关补助政策和《浙江财经大学工会帮扶救助办法》,现开展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及补助申请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困难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本年度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4.符合省教育工会及学校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条件。

三、困难补助申请及推荐办法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符合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条件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符合学校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条件的教职工,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附件2)。

2.除个人申报省教育工会、学校困难教职工家庭外,各分工会应对本部门教职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排摸,对照省教育工会、学校关于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条件,结合教职工实际存在的困难,推荐真正需要帮扶的困难教职工,作为省、校二级外的补充,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组织推荐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须对个人申报的省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浙江财经大学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附件4)。

2.请各分工会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盖章后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A),附件1、2、3、4电子表打包以分工会名称命名后发至工会邮箱:gh@z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推荐、上报工作,确保将送温暖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

联系人:顾思思,电话:0571-87557048。

校工会  

2024年10月31日

东方学院各分工会请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帮扶救助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于11月18日前交学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512),联系人:杨志慧,电话:9211013。

                                              学院工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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