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一直以来,各分工会、工会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凝心聚智、服务大局,在构建和谐校园、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现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16人(每个分工会推荐1人),择优推荐2人参评学校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 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 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4. 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原则及办法
1. 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
2. 评选办法: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由分工会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报送学院工会,由学院评委会审核评选决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11月20日前上交《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材料纸质版交学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51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81473330@qq.com。
联系人:王海兵,电话:9211015。
学院工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