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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轮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24日 18:50

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根据上级工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新一轮疗休养实际,经研究现开展第十轮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意义

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分工会的领导,将疗休养工作作为关心关爱教职工、增强队伍凝聚力的重要抓手,促进跨学院、跨部门、跨学科等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团结教职工为开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疗休养活动须以集体出行为主,由各分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疗休养经费调整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关心、支持下,提升新一轮疗休养经费标准:第十轮教职工疗休养为三年一轮(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6600元/人·3年。

三、疗休养对象

在编在岗且进校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参加本轮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四、疗休养内容

(一)疗休养范围。

省内线路: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职工疗休养事业山海协作、城乡合作的部署要求,引导鼓励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赴景宁、嵊泗、洞头、磐安、开化等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以实际行动助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

省外线路:可按规定组织教职工到邻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开展疗休养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援助、合作)地区(新疆阿克苏,四川,吉林,青海省海西州,重庆市涪陵区、万州区,湖北省恩施州、黄冈市)的疗休养协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每年组织到省外疗休养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疗休养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每位教职工在本轮疗休养内只能安排一次省外疗休养。

(二)疗休养时间。每批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疗休养的,可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统筹合理安排疗休养时间,但总时长不得超过9天(含在途时间),且不得补休。单位承担5天以外(不含5天)疗休养费用的该参加人员在三年周期内仅可以参加一次省内疗休养活动。

(三)疗休养服务单位。学院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三家旅行社承接2026-2028年疗休养活动,具体服务范围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五、疗休养优化组合

每人不超过600元/天,每人每年仅限1次疗休养,3年累计不超过3次。每位教职工可按照3年2次报销不超过6600元或3年3次报销不超过6600元的方式进行。

2026-2028年疗休养组合足额搭配



注:省外包含1.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新疆阿克苏,四川,吉林,青海省海西州,重庆市涪陵区、万州区,湖北省恩施州、黄冈市)2.邻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地区疗休养。

建议按照疗休养组合自行选择最优搭配,若选择的疗休养配比达不到最高限额,视同自动放弃剩余额度。未参加统一疗休养组团出行的,视同自动放弃本轮疗休养相关权益。

六、疗休养组织形式

为更好促进和保障教职工疗休养权利的落实,今年主要采取学院工会组织出行和分工会组织出行两种形式。

(一)学院工会组织的疗休养。学院工会将于今年暑期安排统一出行路线,具体行程详见附件2。报名时间为6月26日9:00至7月3日16:00,报满即止。为保证出团质量,每条线路按教职工最低25人成团(原则上不超过40人),请老师们选择适合的线路出行并扫描下图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报名。

https://ub0onmxh.jsjform.com/f/XLU7XA

另,省教育工会将组织“浙教良缘·青春有约”2026年浙江省高校单身青年教职工联合疗休养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请有意向参与的教职工7月6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5)提交至学院工会,联系人:杨志慧,9211013。

(二)分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疗休养以集体出行方式为主,由各分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分工会每年组织一条及以上疗休养线路,由分工会发起线路,并明确带队负责人,所在党组织审批。可在全院范围推荐。各分工会发起人将具体线路、参与人数、行程内容、出行时间等疗休养计划进行编辑发布,确认成团后报学院(信息门户办理大厅“疗休养出行报备”)审核备案,须与服务单位签署合同后组织实施。组团必须严格遵守事前报批程序。学院工会将服务单位招投标申报的线路梳理汇总后供分工会组织出行参考(详见附件8),分工会也可与服务单位协调沟通自行设计相应路线。

七、疗休养经费报销

(一)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疗休养,费用由学院工会与旅行社统一结算。

疗休养报名后产生了费用,而又取消出行的,产生的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二)各分工会组团的疗休养经费,由各团负责人持相关材料于20个工作日内(寒暑假顺延)统一报销。所需材料:发票(疗休养教职工签字)、疗休养报备表、疗休养报销汇总表(见附件3,需参加人员所在分工会负责人审批),疗休养合同(盖学院合同专用章)。

八、疗休养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教职工疗休养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加强疗休养管理。提前策划、统一管理、有序组织,确保疗休养活动规范、安全、高效开展。擅自实施未获批准的疗休养,或教职工个人未经批准自行组织疗休养活动,费用不予报销。

2.高度重视疗休养安全。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要求(详见附件6),各二级党组织成立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工作组,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3.疗休养遵循自愿原则。教职工在确保自身健康良好的情况下,自愿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患有较严重疾病不宜出行的,原则上不建议参团。教职工须严格执行疗休养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服从团队统一安排,切实加强交通、财产、餐饮等安全防范,确保个人人身安全。教职工须书面告知疗休养承接服务单位不宜参加的行程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限制、特殊饮食要求、特殊地理环境限制等。

教职工直系家属经所在工会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随同家属须与服务单位协商签订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教职工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临时取消,经与旅行社确认后实际产生的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4.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上级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在教职工报销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疗休养活动的全流程监管。

5.各疗休养团组在活动结束时,由团长广泛征求团员意见,组织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满意度调查表》(附件7),对本次出行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调查结果须经服务单位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签字确认,满意度结果将作为费用结算和服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疗休养服务品质持续提升。



 附件:

    1.2026-2028年疗休养地点及对应服务单位一览表

    2.学院工会组织线路

    3.东方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报销汇总表

    4.“浙教良缘 青春有约”2026年浙江省高校单身青年教职工联合疗休养活动

    5.“浙教良缘 青春有约”2026年浙江省高校单身青年教职工联合疗休养报名表

    6.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满意度调查表

    8.旅行社推荐线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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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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