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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08:54

各代表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在2019年1月中旬召开。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三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落实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综合改革,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我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 必须填写提案表,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

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东方学院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提案于12月25日前送至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工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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