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二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1月3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落实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综合改革,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我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 必须填写提案表,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东方学院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提案于1月3日前送至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工会)。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doc
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