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国工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党委会研究,定于2016年11月底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目标,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团结和动员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二、“双代会”的组织形式
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大会同时选举产生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两委合一,执委会下设提案工作、“三育人”工作、福利工作等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下设女教职工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
三、“双代会”的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提请大会讨论和审议的其它事项
四、“双代会”代表的选举
(一)代表选举办法
以分工会为单位,由各部门党组织负责组织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代表分配名额,采用差额20%选举办法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产生。对酝酿产生的候选人,由分工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由应到教职工(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二)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按全院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总数的24%民主选举产生,拟选代表111名。代表名额一般按教学单位4:1、其它单位5:1分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青年教职工代表、高职称代表应占适当比例,教学单位的代表要确保一线教师代表人数占多数。
(三)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必须是本院在职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四)代表团的组成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团(人数较少的部门工会可以联合组团),各代表团选举产生代表团团长1人。
五、“双代会”委员会的组成及候选人推荐
(一)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额和候选人名额
1.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主席1名,副主席1名。
2.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3名;主任1名。
(二)选举办法
1.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大会采取直接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
2.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大会采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
3.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分别由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办法
在推荐“双代会”代表的同时,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提出“双代会”委员第一轮候选人名单(等于或少于7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等于或少于3人),与代表团组成名单一起报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会,行政楼A415)。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名情况按一定比例提出推荐名单下发各部门进行第二轮推荐。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各部门第二轮提名情况,酝酿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批准。
委员会的组成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在推荐委员会候选人时,除考虑委员候选人个人条件外,还应综合考虑整个委员会班子的总体结构有利于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委员候选人条件
见附件1。
六、大会的筹备工作
(一)学院成立以邵毅平为主任,林香娥为副主任的“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筹备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有关“双代会”舆论宣传、代表选举、酝酿提出候选人、文件起草、议程安排及会务等方面的重大事宜,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并督促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各党总支和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具体筹备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保证“双代会”的顺利召开。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doc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组成名单.doc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工作日程安排.doc
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及代表数分配表.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