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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的通知

2013年01月10日 13:26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从今年起,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浙江省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两年举办一届,分高校组和普教组。其中高校组共推荐候选人50名,最终评选出十佳青年教师10名,“师德之星”6名、“敬业之星”6名,“爱生之星”6名,“教学之星”6名,“创新之星”6名,共计40名。
我校推荐名额 1名(我院推荐一名,参加学校的推选)
二、评选范围
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5年(含)以上教龄;同时,需在近5年内获得校级先进(含)以上荣誉。
  3.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高,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撰写并发表教研论文、论著。
  5.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十佳青年教师和五星级青年教师评比需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五星级青年教师需符合以下各星级青年教师的评选条件:
  1.师德之星:师德高尚、身正为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能全身心投入教育工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维护学校利益。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2.敬业之星: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教学服务赢得师生的好评。勇挑重担,积极主动承担本职工作之外的相关工作。
  3.爱生之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较高的育人水平,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协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关注三困学生,能从生活、心理、学习等诸方面关心困难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在育人方面事迹感人,成绩突出。
  4.教学之星:文明执教,教艺精湛,具有较好的业务素养、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优秀,深受学生喜爱,课程教学和教育质量优良,在教学技能比赛等脱颖而出。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习惯养成。
5.创新之星: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教学沙龙等,积极发表学术论文;大胆创新,在服务社会上有显著成绩。
四、推荐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所在部门党总支同意,可以向学院工会推荐1名候选人。
2、材料上报:推荐的候选人需上报个人简介(400字左右)截止日期:5月25日前,逾期不候。经过东方学院推荐的一名十佳优秀教师需要填写附件模板材料, 个人简介(400字左右)和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学院工会邮箱447455914@qq.com,
3、择优推荐: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通过述职、材料评审、评课、教学考核等方面进行集体评议,推荐评选出一名候选人,上报浙江财经学院工会参加评选。
4、省教育工会将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评(6月下旬)、复评(7月中旬)。复评由专家评审(占80%)和大众评审(占20%)组成。大众评审采取网络、短信投票等方式。
请各分工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评选工作。
东方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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