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规定,经各分工会推荐,学院召开评选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以下人员获得东方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
方志勇 闫新华 余 羚 应芳琴 应惟圆 高伟华 戴钰慧
其中闫新华将作为候选人推荐至浙江财经大学参加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纪监审办公室或学院工会反映。
联系方式:87571529(纪监审办公室赵老师)
87571013(学院工会杨老师)
电子邮箱:dfjjs@zufe.edu.cn
东方学院工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