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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浙江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东方学院代表团代表的通知

2024年04月18日 15:51

各分工会:

浙江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四届一次“双代会”)拟于今年5月28-30日召开,根据《关于选举浙江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东方学院拟选代表12名。高级职称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女教师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必须是本院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必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办法及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

以分工会为单位,由各分工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代表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推荐、酝酿协商产生。

东方学院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四、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此次大会的基础,各分工会要按照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任务。在代表选举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在4月23日(周二)前结束,各分工会应把代表选举产生程序、选举情况、选举结果于4月23日(周二)下午4点前报送学院工会(行政楼A512),联系人:杨志慧,9211013。

                                                             学院工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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