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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届一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9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

2021年03月16日 03:45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届一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9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院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必须填写提案表,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一般由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院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每个代表团至少组织2个以上提案。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3月29日前送至筹委会办公室(设在行政楼512),后期将由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提案奖。

东方学院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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