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就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酝酿讨论,在浙江财经大学范围内提出第一轮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两委”委员的候选人数不超过19名,工会经审委委员的候选人数不超过3名。
二、东方学院将召开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会议,根据各个分工会酝酿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酝酿,产生第一轮两委委员、经审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批准后,提交到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三、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在9月10日(周二)前结束,各分工会应把候选人酝酿产生程序和情况于9月11日(周三)前报送院工会(行政楼A508)。
附件:1.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doc
2.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3.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