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会工作 > 工会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2020年05月13日 10:32

各分工会:

一直以来,各分工会工作,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凝心聚智、服务发展的努力下,在构建和谐校园、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浙教工〔2020〕3号)精神,学院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名额及范围

    1.学院工会先进个人8 名。

    2.校级工会先个人推荐人选2名(从8名院级工会先进个人中推选)。

    8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并组织工会活动,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维权,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认可。

    4.从事工会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评选原则:坚持标准第一、业绩突出、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和群众拥护、党政认可的评选原则。

    2.评选办法: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由分工会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报送学院工会,学院评委会评选决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5月22日前填写好《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登记表》500字左右,报送至学院工会行政楼415办公室,联系人:王海兵,电话:9211015; 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稿发送至 381473330@qq.com。

    附件: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学院工会

                                   2020年5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