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认真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是开好“双代会”的重要环节,请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发动,做好候选人推荐组织工作,具体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执行。
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工作要求在11月4日(周五)前结束,第二轮推荐工作要求在11月11日(周五)前结束,请各分工会同时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报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工会)。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doc
附件3浙财大东方学院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xls
附件4浙财大东方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xls
浙财大东方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